依本公司章程,董事會目前設董事10人,其中獨立董事4人,任期三年,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連選得連任,所有董事候選人由董事會進行提名及資格審查並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另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主要職責
- 有效監督公司經理人、維持財務品質及經營資訊透明度,並適時揭露重要相關訊息,以維護及保障股東及投資人權益。
- 協助建立各式功能性委員會,並審核公司訂定各項程序辦法與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
- 每季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並聽取經營團隊營運及財務狀況報告,就營運結果提出建議與指導。
- 評估公司管理決策暨營運計畫、年度預算、業務績效及監督主要資本支出、重大交易合約、轉投資、股利盈餘撥補等重大事項。
本公司依據所制定之「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所示強化董事會職能規範,董事侯選人之提名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侯選人提名制,評估各侯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及衡量專業背景、誠信度、相關專業資格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
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經營管理能力。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五、產業知識。
- 六、國際市場觀。
- 七、領導能力。
- 八、決策能力。
具體管理目標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 本公司董事會亦注重成員性別平等,董事成員至少應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 本公司董事會著重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能力,應有2/3以上董事成員具備相關核心項目之能力。
- 獨立董事不得連任超過3屆,以保持其獨立性。
- 董事成員中,具本公司、母、子或兄弟公司員工身分之人數,應低於(含)董事席次1/3,以達監督目的。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余維斌 | 113.06.14 |
|
副董事長 | 陳勁卓 | 113.06.14 |
|
董事 | 杜忠哲 | 113.06.14 |
|
董事 | 陳陽光 | 113.06.14 |
|
董事 | 劉復漢 | 113.06.14 |
|
董事 | 羅文豪 | 113.06.14 |
|
獨立董事 | 王志鴻 | 113.06.14 |
|
獨立董事 | 洪文明 | 113.06.14 |
|
獨立董事 | 樓永堅 | 113.06.14 |
|
獨立董事 | 于卓民 | 113.06.14 |
|
獨立董事 | 謝佩娟 | 113.06.14 |
|
年度 | 重要決議 |
---|---|
2024 | 113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23 | 112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22 | 111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21 | 110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20 | 109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9 | 108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8 | 107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7 | 106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6 | 105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5 | 104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4 | 103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3 | 102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2 | 101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1 | 100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10 | 99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9 | 98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8 | 97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7 | 96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6 | 95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5 | 94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2004 | 93年度董事會重要決議 |
- 本公司獨立董事可直接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了解。
- 稽核主管每月定期提供獨立董事稽核報告,雙方針對報告內容疑義隨時以電話或信件方式討論。另稽核主管參與公司召開之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報告及其追蹤執行情形,並列席董事會議及報告內部稽核業務情形。除按月提供報告和透過審計委員會議溝通外,稽核主管亦會於審計委員會議前或依據獨立董事之會議需求進行單獨座談會。
- 會計師於每季列席參加審計委員會,針對公司每季財務報表及公司治理進行溝通並提供最新財務、稅務資訊,並於會議中與獨立董事討論及交換意見。除透過審計委員會議溝通外,會計師亦會於審計委員會議前或依據獨立董事之會議需求進行單獨座談會。
職 稱 | 姓 名 | 就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余維斌 | 102.11.25 |
|
財會處副總經理 | 林榆桑 | 97.04.20 |
|
管理處副總經理 | 陳文吟 | 96.01.01 |
|
國際工程發展處協理 | 李長斌 | 95.02.13 |
|
可靠度工程處副總經理 | 曾劭鈞 | 104.04.13 |
|
材料分析工程處協理 | 許如宏 | 105.04.11 |
|
故障分析工程處處長 | 沈士雄 | 111.05.16 |
|
國內暨國外銷售處處長 | 王國峯 | 110.01.01 |
|
資訊處處長 | 黃銀豪 | 108.04.01 |
|
訊號測試事業處處長 | 王尚杰 | 109.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