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宜特 企業社會責任 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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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政策

by ruby

宜特承諾遵循國際人權相關公約,參考《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之精神,及其他適用的行業標準和國際公約,秉持「尊重人權」與「用人適才」的原則,平等對待及尊重同仁,並致力於建立誠信、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與衛生條件符合標準,持續改善全體員工之工作環境條件與員工福利。

宜特極為重視勞工與商業道德政策推動,透過工作規則、文件管理系統及公告系統等平台進行宣導,並定期檢視、優化相關制度,尊重所有同仁人權,提供公平且適才適所之工作機會予應徵者及員工,不因其種族、信仰、宗教、黨派、性別、婚姻狀況、身心障礙或其他政府明令保護者等非工作因素,而予以歧視,此等原則適用於招募、任用、訓練、升遷、薪資與福利,期待與公司共同成長。

杜絕不法歧視及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於工作規則中闡明本公司不因各項因素如種族、宗教、信仰、性別、婚姻或生育狀況、年齡、政治背景、國籍、殘疾、性取向、星座、血型等任何理由影響招募的過程與任用決定,違反招募任用相關投訴案件0件。

2023年度實施情形

不法侵害採取零容忍

制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作業指導書」、「宜特科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宣誓並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共同營造一個樂於溝通、開放管理的友善工作環境,舉辦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教育訓練課程共計230人次參與,歧視及騷擾相關投訴案件0件。

依法訂定勞動權益

每位員工與公司之勞動契約訂定均符合台灣勞動與人權相關法規規範,違反員工人權投訴案件0件。

禁止強迫勞動

聘僱關係成立時,依法簽署勞動契約,且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之奴役或脅迫使員工進行非自願性勞動。

禁用童工

公司遵守法規,不任用未滿18歲之童工及青年勞工,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的行為皆不被允許。

保護女工

公司於工作規則中,明訂女性同仁之保護措施,尤其是妊娠女工之保護措施:包括不得於夜間工作及不得從事危險性工作等。

工作時間

宜特於工作規則中明訂,每天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7天,每月加班上限為46小時,並定期於勞資會議宣導相關規範。

具競爭力之薪資與優渥福利

支付給員工的薪資除符合法規,更確保整體獎酬於人才市場之競爭性,相關福利亦優於業界,此外亦定期檢核薪資制度,制定之休假制度優於勞基法,確保內部公平性與外部競爭力。

其他措施
  1. 宜特設有哺集乳室,照護公司母性同仁的需求,並依勞工健康保護法令之規定,聘有護 理人員專職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衛教事宜,亦有特約之醫師提供臨廠服務。
  2. 宜特亦提供所有在職同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設置廠醫廠護進行健康諮詢。
  3. 透過新進人員職前教育訓練宣導人權保障法規遵循,並透過公司內部溝通平台,提高員工的人權意識,2022年新進人員講習,總受訓人次達230人,總訓練時數達338小時。
  4. 提供完整的職業安全系列教育訓練:針對不同類別員工在工作場域可能遇到的情況,提供不同的安全訓練,如消防訓練、緊急應變訓練、急救人員訓練、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廠區安全訓練、主管安全訓練等。2022年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總受訓人次達515人,總訓練時數達335小時。
  5. 定期對三個月以內的新進員工進行個人關懷與主管回饋,並舉辦團隊建立課程讓新進員工更了解公司核心價值。

宜特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推動相關教育訓練,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發生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