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宜特 企業社會責任 供應鏈管理

供應鏈管理

宜特參酌責任商業聯盟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RBA)之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訂定出宜特供應商行為準則,作為宜特供應商之遵循標準。宜特在此期待供應商能確實瞭解本準則內容,進而能夠改善自身不足之處,以符合本準則訂定之標準。

秉持永續發展、環境友善、誠信經營、資訊安全,本公司與供應商在環保、安全或衛生等議題共同努力確實履行企業責任,以此訂定本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如附件,以作為供應商之遵循標準,摘要如下。

● 勞動人權

本公司與供應商共同肩負勞工人權維護、健康與安全、公司管理機制及系統的責任,不聘僱童工、不要求超時工作並致力打造健康、安全、優質之工作環境為目標。

● 環境友善

供應商認同環保責任為製造世界級之產品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製造過程中應儘量減少對社區、環境及於自然資源造成的負面影響,從源頭或透過實踐減少碳排放以及產生廢棄物、污染物,透過改良生產、維修、替换材料、回收再利用降低自然資源之損耗。

● 誠信經營

在所有商業互動中均應謹守最高誠信標準。供應商應採取零容忍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勒索和挪用公款行為。

● 資訊安全

因與本公司交易而獲得之商業資訊,供應商應善盡保密責任,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將相關資料予以複製、修改、重組、逆向解析(reverse engineer、reverse assemble or de-compile )或試圖導出設計或基礎資料或以任何型態揭露於第三方。(本公司自2021年通過ISO/IEC 27001:2013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認證 )

供應商行為準則全文請見→

以永續經營為目標,綜合考慮採購、生產、包裝、物流、銷售、服務、回收和再利用等多個環節的節能環保因素,與上下游企業共同履行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社會責任,貨品優先選擇在地生產、環境友善之供應商與具環保標章及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節省能源條件之產品竭力打造綠色供應鏈。

(本公司自2019年通過TUV NORD ISO 14001: 2015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

宜特科技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制訂的「來自有衝突或高風險地區的礦產其負責任的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的指導原則建立盡責調查架構。除了宣導「禁止使用“衝突礦產”之要求」外,並透過此盡責調查程序鑑別與評估調查供應商所提供之原物料與零組件是否使用衝突礦產,2023年宜特科技調查後評估相關廠商須簽署『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書』。目前已100%全數簽回。

為能確保供應品質與交期符合公司經營與客戶需求,本公司針對重要供應商依品質政策、管理流程、供應鏈管理、異常管理進行導入評鑑評估,以70分以上為合格,60~70分有條件核可;60分以下不予採用。

合格供應商均需簽署『保密合約』以保障本公司與客戶之機密資訊不外流。

針對重大金額經常交易之供應商進行年度評鑑,以成本、交期、服務、製程為評分項目,3.5分以上為合格;3.0~3.5分為有條件合格,3.0以下為不合格。2023年評鑑廠商41家,合格率100%。

另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實地評鑑,除評估供應商製程能力、品質、交期管控、內部管理流程外,亦審查供應商在職業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人權是否符合企業社會責任,若經發現不符事項則要求持續改善或降低、終止商業合作。

本公司重視內部員工職業安全,亦規定所有進廠施工廠商、設備商須受本公司環安單位之入廠安全講習,廢棄物處理之處理商須具備相關證照且符合相關環保法規並簽署『承攬商安全衛生環保同意書』,不得違反承攬商安全衛生環保管理準則。

本公司自2019年通過TUV NORD ISO 45001:201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

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之廉潔管理相關規定,在與本公司正常交易往來期間,絕不會為促成雙方商業上之往來,而向本公司員工或其關係人作相關之承諾、要求、期約進行任何賄賂或給付其他不正當利益、絕不爲其利益,唆使、遊說或利誘本公司員工違背其職務或其對公司履行忠實義務之行為。針對重大金額之供應商要求簽署『供應商廉潔承諾書』,2023年已發出並全數簽回。